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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次 |
申請﹝服務﹞項目 |
申請用途 |
應備書表、證件及申請要件 |
下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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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原住民急難救助
◎死亡救助
◎醫療補助
◎重大災害救助
◎生活扶助 |
救助用 |
1.全戶戶籍謄本一份
2.里長證明文件一份或中低收入戶證明
3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|
下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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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構、修繕住宅補助 |
補助用 |
◎申請人應具備各款條件:
1.申請人需年滿二十歲據原住民身分者
2.申請建構、修繕住宅者係房屋所有權人或由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
◎建構住宅:建構住宅為逾二年〈本人、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有住宅〉且不曾接受政府補助者〈不含輔助購屋貸款〉
◎修繕住宅:自用住宅使用年限超過七年,房屋破損、簡陋需修繕,且近五年內不曾接受政府補助者〈不含輔助購屋貸款〉
◎申請方式: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齊應備文件向戶籍鄉鎮市公所申請
◎補助金額:建構住宅每戶補助新台幣150,000元
◎修繕住宅:每戶申請三項,每項補助20,000元計60,000元 |
下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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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
(一)原住民經濟產業
(二)原住民青年創業 |
資本性
週轉性 |
1.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計劃申請書一式三份
2.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簿
3.事業地土地登記簿謄本、地籍圖謄本三份〈土地為租借用者,土地所有人之使用同意書影本三份〉
4.如係經營農場、休閒農業、漁業、牧業等者,應檢附農場、休閒農業、漁業、牧業登記證影本三份
5.如係合夥者,應檢附合夥契約書影本各三份
6.營利事業登記影本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三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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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
(一)深造教育
(二)著作發明
(三)專題研究
(四)專業考試
(五)法律人才
(六)基層體育傑出人才 |
獎勵性 |
申請對象:符合獎勵項目並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限
申請方式及時限:
1.申請人以設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者為限。
2.申請人應於每年一月一日起至二月底止逕向戶籍所在地之鄉〈鎮、市、區〉公所申請。直轄市
及縣〈市〉政府於每年三月底前核轉本會委託承辦單位核定。
3.申請時檢附申請表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及有關證明文件各一份。
4.參加各項比賽如為團體應註明參加人數,否則不予獎勵。
獎勵方式:
1.深造教育:就讀國內外大學院校碩士班者獎勵新台幣〈以下同〉二萬元、博士班者獎勵三萬元;修完學位學分申請獎勵金五萬元;
獲得碩士學位者獎勵四萬元、博士班學位者獎勵八萬元。獲得博〈碩〉士學位者,申請獎勵金時須檢附博〈碩〉士學位論文。
2.著作發明:獎勵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。
3.專題研究:專家或學者獎勵二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,研究生獎勵五萬元,專家或學者申請獎勵時繳交著作或作品,研究生申請須檢附指導教授可之博〈碩〉士論文章節大綱。
4.專業考試:獎勵三萬元。
5.法律人才:獎勵一萬元。
6.基層體育傑出人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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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原住民保留地
1.地上權設定
2.耕作權設定
3.所有權移轉登記
4.非原住民租用自住房屋基地 |
其他 |
1.地上權設定: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登記簿本一份、地籍圖一份、私章、登記費。
2.耕作權設定: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登記簿本一份、地籍圖一份、私章、登記費。
3.所有權移轉登記: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登記簿本一份、地籍圖一份、私章、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〈 耕作權期滿時檢附〉。
4.非原住民租用自住房屋基地:全戶戶籍謄本二份、土地登記簿本一份、地籍圖一份、私章、保證人之戶籍資料及私章、原租賃契約書〈續租時檢附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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